新行政诉讼法的新制度新规定新要求较多,该司法解释从九个方面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是明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边界,既要解决“立案难”痼疾,又要防止滥诉现象解释用排除法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规定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过程性行为协助执行行为内部层级监督行为和信访办理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2017年经过修正后,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制度审判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优化,进一步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受案范围方面,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将更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法律主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 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 诉讼 的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诉讼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 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 刑事诉讼法 的明确授权。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执行行政诉讼法第。
行政诉讼法全文2020修改
路正长,夜未央”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话题,已争论了十余年,期间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也组织过若干次调研在社会各界的修改建议中,有推倒重来的“大改”,有大刀阔斧的“中改”,也有修修补补的“小改”,期间经过了一些大起大落我最担心的是“小改”,“小改”还不如不改修改问题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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